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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2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成效显著,乡村振兴开局良好。粮食生产实现“十七连丰”,产量站上100亿斤台阶,单产、总产均居全省前列;2020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93元,是2015年的1.4倍,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48.9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8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三县一区全部摘帽,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设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355个;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形成了村级集体经济“联合体·组合投资·优先股”模式、农村敬老院改革、邻长制等原创性改革成果;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十四五”时期,我市开启新阶段现代化美好亳州建设新征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小岗村主持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1309万亩、产量101亿斤,生猪产能恢复正常,年末生猪存栏174万头,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乡村建设行动全面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乡村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乡村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完善优化各项政策措施,并分类做好统筹衔接。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水平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和“老少病残孤”特殊困难群体生活状况等实施常态化监测,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对利辛县易地搬迁安置区,加大后续扶持力度,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以县区为单位对光伏扶贫等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确权登记,分类摸清底数,加强台账管理,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持续稳定发挥作用。开展综合性保险,发挥保险在防致贫返贫中的作用,有效防范脱贫群众与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

  (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挡升级,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深入开展农副产品产销对接行动,推动消费帮扶提挡升级。大力推广“三业一岗”就业帮扶模式,用好用工信息平台,加大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力度。用好管好乡村公益岗位,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援助服务。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增收。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社区)集中支持。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

  (三)常态化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加强数据比对、信息共享和跟踪排查,实行分层分类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帮助其发展产业、参与就业。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废人、重病患者,无法通过产业就业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专项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事故,或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以及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在低收入人口较多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

  三、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加强60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373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优质专用粮食,加强优质小麦专用粮食生产基地建设,2021年优质专用粮食面积达500万亩,加大单种单收单储力度,推进“按图索麦”。稳步推进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严格落实粮食市、县区政府储备规模和调节储备制度。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植,2021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20万亩以上,标准化种植面积40万亩。依托蒙城县上海市外蔬菜主供应基地,实施蔬果绿色增长模式攻关行动,2021年全市蔬果播种面积达150万亩。狠抓生猪稳产保供。稳定家禽产业。发挥区域和资源优势,发展规模化肉羊养殖产业,推进双百万工厂化产业化肉羊养殖、羊肉食品加工等项目建设,打造全国知名的圈养羊生产加工基地,2021年肉羊(湖羊)存栏达100万只。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优化农产品贸易布局,推进农业对外合作,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扩大粮油、畜禽、中药材、蔬果等优势农产品出口。开展粮食节约行动。

  (五)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强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的收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到2025年建成2个市级农业种质资源基地。对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培育一批优良农作物新品种;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积极参与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充分利用地方种质资源,提高大豆、小麦内在品质;加强药用植物组培繁育中心建设,加快中药材提纯复壮和种子种苗培育,提升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推进黄淮山羊等地方畜禽品种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原始创新。充分发挥种业龙头企业优势,加强良种繁育体系与专用品牌粮食生产之间的衔接,加大育繁推一体化、种粮一体化发展扶持培育力度,提升种业企业市场竞争力。

  (六)坚决守住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八个不准”,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防止“大棚房”、违建墓地和违建别墅问题反弹。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强化土地流转用途监管,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实施“皖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现代农业发展、耕地占补平衡、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加大建设投入,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2021年新建56万亩高标准农田,重点抓好田间地头沟疏浚、机井等灌排水利工程治理,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加强和改进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加强补充耕地核查和入库管理。健全耕地数量和质量监测监管机制,加强耕地保护督查和执法监督,做好“十三五”时期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有关工作。

  (七)强化现代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支持农业科技领域基础研究,在农产品与现代食品加工、农业生态环保、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项目。组织实施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引导和支持亳州学院等高等院校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扩大农机托管优势,支持亳州市农机大市场建设,强化农机装备支持,到2025年全市农业机械化总动力达880万千瓦以上,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5%以上。强化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非洲猪瘟防控I级应急响应及畜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和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抓好草地贪夜蛾、小麦赤霉病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

  (八)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计划。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依托粮油、畜禽、中药材、蔬果等特色优势资源,推进农产品加工强县建设。创建农产品加工强园。大力引进一批农产品深加工和食品制造企业,努力培育一批品种优、品质好、品牌响的龙头企业,2021年新增产值超亿元龙头企业3家、产值超10亿元龙头企业1家。持续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打造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水平,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完善配套设施,吸引更多游客到亳州体验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到2025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1500万人次。支持各县区争创国家、省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园区。组织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做好反映全产业链价值的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工作。

  (九)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落实好省“158”行动计划,2021年底建成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14个,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培育1个全产业链发展的优势主导产业,全市建立示范基地4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500亿元。在特色农业、专用粮食、优质安全畜禽产品等领域,重点培育一批区域公共品牌和乡土特色产品品牌,2021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60个。做好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参展工作。制定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扩大种植规模,做好产销衔接,打造全国重要的优质蔬菜生产供应基地。

  (十)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推进耕地轮作制度试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行化肥施用定额制,加强农药销售管理,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2021年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使用量比基期(2012—2014年)减少1%以上。加强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2021年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3%、97%以上。大力实施“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绿色发展模式,积极探索畜禽肥水还田利用有效途径,实现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化肥减量、培肥地力有机融合,进而实现优质农产品生产叠加效应。积极推进安徽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继续实施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等有毒有害垃圾有偿回收,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农膜。加强农村塑料污染治理。争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和国家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生产过程监管和农资市场监管,继续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支持县区争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加强以蒙城县芡河鳜鱼青虾省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重点的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确保禁渔令全面有效落实。建设人工增雨作业指挥系统,推进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发展节水农业。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保护与超采治理。实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强化河长制。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广“新安江模式”,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完成造林3万亩。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十一)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深化利益联结机制,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组织农民参加技能评价、学历教育。持续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程。

  四、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十二)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统筹县域范围内城镇、城乡、工业农业规划编制,守好城镇开发、耕地保护、生态保护“三个边界”。县级要建立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乡村规划编制委员会。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乱建行为。健全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政策和监管体制,稳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年内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做好质量安全政策宣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高质量完成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打造具有亳州特色乡韵风貌。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乡村建设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乱砍乱伐,不刮风搞运动。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农民搬迁和上楼。

  (十三)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提质工程。有序实施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和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2021年建设农村公路500公里以上。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联网路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推深做实路长制。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有序实施危桥改造,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引江济淮亳州段工程建设,加强水源保护。有条件的地区优先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没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区域供水规模化,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持续推进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全面满足农村地区用电需求。积极推进“天然气镇镇通工程”和乡镇地区液化气瓶装供应站规划建设,推进燃气下乡。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加快乡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能力。强化粮食生产气象服务能力;推进农业农村智慧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建设覆盖乡镇和部分社区、行政村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综合显示终端;升级乡镇自动气象站,建设行政村温雨两要素自动气象站;推广应用气象信息智能感知系统;在“三区三园”布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系统。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快递服务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十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科学选用改厕技术和产品,推进以西淝河、茨淮新河清水廊道两侧为重点的农村户用厕所改造,2021年改厕2万户。继续做好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省要求,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转运车辆、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足短板,实现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清扫保洁全覆盖。健全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管护机制,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研究制定管护制度和管护标准,推动形成长效管护机制。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进程,加快推进专业化企业从事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服务作业,力争2021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全覆盖。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农户“五净一规范”美丽庭院建设。鼓励镇域全域化或村域一体化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一批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重点示范村,2021年新建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40个。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防疫运动。

  (十五)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逐步实现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建成一批高质量乡村寄宿制学校,在有条件的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3年内基本消除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提高乡村教育质量,组建城乡学校联盟(集团)。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支持各级政府、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共建涉农培训基地和“一站式”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开展耕读教育。全面推进智慧学校建设,2021年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覆盖率提高到85%。加大高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2021年改善40%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开展“百医驻村”“千医下乡”和“万医轮训”。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强化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增强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乡村延伸,提供平等就业服务。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严格落实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提升工程相关政策,按照要求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协同推进长三角区域基本民生兜底保障一体化。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设,指导村委会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完善帮扶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持续深化农村敬老院医护养结合改革,完善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拓展县、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村养老服务站功能,推动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村级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管理,改造提升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安葬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进万村、新时代乡村阅读季、乡村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

  (十六)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推进快递进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2021年快递进村覆盖率达85%,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100亿元。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深入实施城乡冷链物流建设行动,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支持连锁便利店到农村、社区布点,深入开展城乡高效绿色配送专项行动。办好文化惠民消费季。

  (十七)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构建以市中心城区、三县县城、农村集镇、美丽乡村为主体的城乡融合空间格局。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统筹谋划,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村的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着力开展县城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支持三县县城建成中等规模城市。积极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扩权强镇,完善小城镇连接城乡的功能,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加强特色小镇建设。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21年开展1个试点。推动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持续实施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开展“亳州老乡,请您回家”和助力青年学子创业活动,举办创业大讲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十八)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年稳步提高,2025年提高到50%以上。巩固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成果。县区政府要积极利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要善于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发展经济,大力开展金融对接服务,运用社会资本的力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县区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申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争取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用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加大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深化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改革,支持多渠道增强资本实力,落实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大力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抵押贷款业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县域分支机构贷款管理权限,开发专属金融产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推深做实全市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大力实施农业产业链生态担保,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放大倍数的量化考核,提高农业信贷担保规模。稳定并扩大重要大宗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提高小农户投保率,逐步提高特色险占农业保险比重。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五、深化农村改革

  (十九)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衔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开展市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互联互通试点,强化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能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执行公共利益征地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公平合理的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坚决遏制违法新增宅基地行为。有序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闲置、废弃以及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二十一)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有序推进“政经分离”模式,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全面完成2020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建成县乡联网运行、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继承等股份权能。坚持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

  (二十二)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村社结对等,加强“三变”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探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股权化、集体资源资产股份化机制。鼓励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通过“三变”改革形式建设。探索完善“保底收益+分红”等收益分配方式。深化“联合体·组合投资·优先股”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2021年全市开展“三变”改革的村达到89%。

  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三)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借鉴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各级党委要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出台政策举措。县区委书记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建立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至少要确定1个联系点。开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轮训。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党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实施优秀农村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岗位,对在偏远地区、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

  (二十四)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每年分解“三农”工作重点任务,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强化对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运转机制。

  (二十五)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持续深化“一抓双促”工程。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加强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积极发挥村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对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约束监督,坚决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加大在优秀农村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强农村群团组织建设。推深做实邻长制改革,充分发挥邻长作用,扎实推进乡村治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总结推广乡村治理典型经验。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完善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构建亳州市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农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模范守法家庭创建活动。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队伍和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深化农村警务室建设,常态化机制化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等重大事件的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二十六)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从阵地建设向功能拓展转变,持续打造好人亳州品牌。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运用好“村村通”广播,在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赋予中华农耕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实施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充分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深入实施“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开展网络公益、网络文明传播、网络安全宣传进校园等活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亳州庆祝活动。

  (二十七)完善乡村振兴考核督查落实机制。县区党委和政府每年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将省对县区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县区党委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对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注重提拔使用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各级干部。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考核排名落后、履职不力的县区党委和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约谈情况抄送纪委监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进展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毫不松懈纠正“四风”,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全面检视、靶向纠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只搞真的、不搞假的,深入实际,用脚步丈量土地、用眼睛发现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市委督查范围。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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