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对霍邱县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行监管验收、对叶集区、霍山县2019年省级整县推进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采取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六安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绩效评价项目。
2.项目单位: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5.采购内容: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霍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皖农计财函[2019]363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财政农业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计财函〔2019〕565号)文件规定,完成霍邱县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市级监管验收,叶集区、霍山县2019年省级整县推进项目市级绩效考评工作。组织3个以上验收考核小组,明确负责人和具体成员。制定合理、具体的评估步骤和任务,每组必须有1名以上专家,1名以上工作人员。
主要完成以下任务:
(1)审查三项目县纸质自查报告与证明材料。负责审查三项目县项目自查报告与证明材料,包括自评报告、统计报表、相关台账,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决算、审计等证明文件等;
(2)实地验收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每个县从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中项目养殖场中,验收项目抽取不低于30%的项目场和涉及项目的集中处理中心,考评项目抽取不低于10%的项目场(总共282家养殖场、4家处理中心,其中霍邱县项目场883家抽取265家、4家处理中心,霍山县项目场67家抽取7家,叶集区项目场94家抽取10家),详细核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情况、奖补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并推算验收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3)审核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审核三项目县上报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平台的相关数据、附件、证明文件等。
(4)对三项目县决算、审计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验收确认。组织专家对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条例要求及省财政项目实施办法规定对三项目县决算、审计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验收确认。
2021年11月25日前,完成对三个项目的第三方验收或绩效评价评估报告,并签字盖章确认。对三项目县的评估报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评估情况(附各县区评估评分表、所抽取的规模养殖场第三方评估调查问卷)、存在的问题等内容。报告由第三方盖章签字确认。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到2021年11月25日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2.省级及以上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其他有条件的企业等机构组织。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符合审查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营业执照等。
5.具有近三年承担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类项目验收、评价服务案例或县级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验收案例。服务本项目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须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
6.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按报名顺序只接受一个报价人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服务要求
1.项目投标人需提供报价书、服务承诺函、业绩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投标人须承诺响应采购人新需求修改完善服务方案,直到完成招标为止。
3.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验收的总体安排,验收项目县现场核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抽取养殖场原则上不得大量集聚在个别乡镇。考核工作应公平公正、客观准确。
4.投标人须承诺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不得向利益相关人泄露评分和测评结果等,严禁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5.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接受六安市农业农村局的全程监督和工作安排,采购预算包括现场打分表印刷、住宿费、劳务费、差旅等实施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单位综合情况简介;
2.报价响应文件(报价书)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明细表;
6.完成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7.专家服务团队及人员配备情况。服务本项目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须提供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及聘任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现场核查阶段需成立3个以上现场考察组,每个组配备1名组长(由专家担任)、1名以上组员;
8.服务承诺函:对服务要求2-5项内容进行承诺;
9.近两年相关业绩(业绩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业绩承诺函;
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五、评标方法
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六、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投标人递交报价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及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的带新证过来即可)、供应商代表(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需在公告日期之后)。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六安市农业农村局询价小组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项目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数量:投标文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备齐装订成册后装入密封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印章,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和投标单位及联系人电话号码。投标文件电子版开标时由投标人带到现场。
4.报送方式:投标文件可直接送达、邮递至六安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发展中心,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907室,联系人:郭杰,联系电话:0564-5158115/18156405803;凡在有效期内收到有效投标文件即视为报名有效。
5.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六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luan.gov.cn/zwzx/tzgg/4925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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