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项目及休闲渔业项目的通知_通知公告_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申报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
补助项目及休闲渔业项目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各水产品加工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渔场),各休闲渔业公司、企业(渔业合作社):
为推进我市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打造渔业全产业链,提升水产品加工现代化水平,提高水产品加工率、流通率和副产品利用率,壮大休闲渔业发展,促进一二三产整合发展,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项目及休闲渔业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琼农办〔2021〕69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1〕27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精神及与省厅业务处的沟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
(二)休闲渔业补助
二、补助方式、补助类型、补助对象、实施期限(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
2021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四、补助标准
(一)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项目。项目单个设备补助不超过各设备补助上限150万元,且不超过设备购置价格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农业农村部文件规定)。
(二)休闲渔业项目
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每个项目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五、申报要求
(一)各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好本区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公司、合作社、家庭渔场),休闲渔业公司、企业(渔业合作社)积极申报水产品粗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补助项目及休闲渔业项目,并做好择优推荐工作。
(二)各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相关申报主体填写2021年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设备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2021年休闲渔业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形成书面推荐材料于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各申报主体开绐组织实施。
附件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备 补助项目及休闲渔业项目摸底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6日
(联系人:陈求将,联系电话:88258151)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ny.sanya.gov.cn/nyjsite/tzgg/202109/514d888bb582474eb627a9c7b4cb9e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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