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2021.9.24)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检测中心实验室搬迁项目组织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农业农村局检测中心实验室搬迁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选取价格最低的三家进行谈判。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近2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次类似实验室搬迁经历(提供合同)。
5、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仪器设备销售与维修、化学品销售。
6、投标人须提供标书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原厂家授权证书。(带*的仪器必须提供)。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供应商资格,该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 月 29日17时00分之前送达
地点:南通市外环西路65号30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邮寄或直接送达,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响应文件(原件无需提交)邮寄(顺丰)至规定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天气、快递速度、路程等因素,合理安排邮寄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65号309室,联系人:黄先生,联系方式:0513-83549590)。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南通市外环西路65号309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3-83549590。
原文链接:http://nyncj.nantong.gov.cn/ntsnwx/gggs/content/c7bd6300-a6de-4814-b710-032c1a5808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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