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安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淮安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服务项目进行网上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HX-竞磋-20211003
二、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市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评估服务项目,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290000.00)。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未见联合体即可)
3、供应商不存在下列关系: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必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四、磋商文件发布、获取信息:
1、公告媒体: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
2、公告期限、供应商报名、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供应商报名条件及文件获取地点: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每套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A幢1501室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14: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A幢1501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14:30分
磋商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A幢1501室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新市政府院内北楼8楼
联 系 人:戴慧婷 联系电话:13951265856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A幢1501室
联系人:朱锦 联系电话:15061223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 目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15152378278
八、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根据淮财购【2020】18号文规定取消磋商保证金。
2021年10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aian.gov.cn/col/12158_715536/art/16330176/1633937163171JkVBOu0v.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 关于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分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