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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1号)和省市有关职称政策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全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市人社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沈人社发〔2010〕111号)、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1年沈阳市职称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见附件3)文件执行。

  二、申报及审核工作的有关要求

  1.坚持“谁推荐、谁审核、谁负责”,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采取考评专家、单位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等方面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经单位集中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申报。

  2.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申报人须提供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本人廉政情况说明,否则不予收卷。

  3.各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须汇总本地区申报人员情况,经区、市两级人社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个人报卷不予受理。

  4.实行个人和单位双重承诺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须在“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备注栏内手写承诺,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均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评审各个环节中,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核实的,取消申报人当年和以后2年的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级报评材料卷需准备1套,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省市评审后不再返卷,若本人想留存备用,请自行复印)请申报人员仔细阅读省市通知要求,见附件2、附件3,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请仔细阅读省厅通知(附件2),按照省厅申报材料组卷,注意公示的相关要求。申报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请仔细阅读市人社局通知(附件3),按照市人社局要求组卷。

  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纸质版正高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折叠装订),副高及以下一式2份,双面打印,每份须粘贴申报人一寸免冠照片。(请另准备一张一寸照片粘贴于评定表上。)

  3.各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正高材料,需汇总填写《2021年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一览表》(见附件5);报送副高及以下材料,需汇总填报《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见附件6)。上述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报送。请注意,《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就是市人社局文件中所指的《报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此表一式4份,其中1份粘贴在卷袋的正面,其余3份放在卷内,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文档须统一使用WPS2019版本)。

  4.副高及以下组卷的卷袋要求:正面是《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背面是《申报人信息提示单》,注明申报人姓名、主管部门、资格名称及专业名称、手机号码。卷袋底部请贴好信息条,注明申报人姓名、主管部门、专业名称、手机号码。

  5.单位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6.各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卷时间:2021年10月24日至11月5日。正高2021年10月24日起收卷,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7.各区、县(市)需确定一名负责职称工作的联络员,于10月27日前将联络员统计表(见附件1)发送至snwrsc@163.com。已经在沈阳农业职称群里的联络员,可不用填报。

  附件:

  1.职称工作联络员统计表

  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3.关于印发2021年沈阳市职称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4.2021年沈阳市农业职称评定申报有关电子材料

  5.辽宁省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一览表

  6.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

  

  联系人:马文蓉 电话:82703871

  邮箱:snwrsc@163.com

  报卷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粮食大厦1402室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6: 评审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一览表(模板).xls

  附件4:2021年沈阳市农业职称评定申报有关电子材料 (模板).rar

  附件3:关于《2021年沈阳市职称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评定表上为一寸照片).pdf

  


原文链接:http://nync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NW&selfSiteSiteId=151088462644930&columnLogicId=151088462644975&navigationSiteId=151088462644975&isWap=0&logicId=16348951069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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