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1〕31号
发布时间:2021-10-25 来源: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28178 | 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1-10-19 | ||
标题: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渔)罚〔2021〕31号 | ||||
文号: | 襄农(渔)罚〔2021〕31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法规科 |
襄阳市农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农(渔)罚〔2021〕31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高坤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
违 法 事 实 | 2021年8月4日18时左右,本机关执法人员接东津新区东津镇渔政协助巡护员来电,称有人在汉江东津新区东津镇三合村9组江段使用“手抛网”进行捕捞。经核查,当事人于2021年8月4日16时至18时,在汉江东津新区东津镇三合村9组江段(禁渔区)使用一副长约8米的“手抛网”捕捞水产品。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
行政处罚内容 | 1. 没收禁用的渔具; 2.罚款人民币陆仟元(¥6000.00)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0月19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110/t20211025_26105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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