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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开展第三次农产品省级例行检测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26     来源: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做好2021年第三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确保我州农产品消费安全。近日张掖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在州县农检中心相关人员的陪同下,先后对夏河县、合作市主要蔬菜种植基地、农贸批发零售市场共88份样品进行了抽检。其中对夏河县感恩高原蔬菜种植有限责任公司的西葫芦、辣椒(红)、辣椒(青)、茄子、生菜、油麦菜、茼蒿等7个蔬菜样品;夏河县洒嘎格尔特色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六种马铃薯品种(大西洋、中薯27号、实验2号、定薯、龙薯、中薯8号)6个样品;夏河县绿天地果蔬海鲜超市的黄瓜、油麦菜、小油菜、大白菜等12个蔬菜样品,冬枣、苹果、梨等3个水果样品;鑫盛蔬菜瓜果超市平菇、香菇2个食用菌,冬枣、梨等水果样品和黄瓜、大白菜等12个蔬菜样品,共44份样品进行了抽检。

  

  

对合作市拉寨青藏源民蔬菜种植基地的小油菜、茼蒿、生菜等8个蔬菜样品;合作市菜园干家庭农场平菇3个食用菌和黄洋白菜等3个蔬菜样品;合作市周师蔬菜部的花椰菜、黄瓜、芥蓝等8样品;合作市陈常有蔬菜部的辣椒、韭菜、豇豆等8个蔬菜样品,吴信鲜蔬瓜果店梨、冬枣2个水果样品;扎西央旗蔬菜店豇豆、韭菜等6个蔬菜样品;蔬果杂粮批零总汇豇豆、茄子6个蔬菜样品,共44份样品进行了抽检。

  

  

  

此次抽样工作严格按照NY/T789-2004标准执行,根据《甘肃省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甘农质发〔2021〕1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甘农质发〔2021〕2号)将豇豆纳入重点抽检对象,从生产基地到批发市场均有抽取,样品种类涉及蔬菜类、食用菌类和水果类,抽取样品具有代表性,且能反映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被抽取的样品均明确产地和进货渠道,样品均可追溯。抽检过程中,抽样组对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种植户宣传了禁限用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范,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通过此次省级例行抽检能及时发现我州农产品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了我州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gnzrmzf.gov.cn/info/1093/80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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