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涉外渔业管控工作 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4 来源: 丹东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10月20日,高航组长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边海防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外事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五家被巡查单位党组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对边海防暨涉外渔业管控工作“回头看“巡察情况。巡察办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高戈主持会议并代表五家被巡察单位做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7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涉外渔业管控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听取了局党组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的专题汇报,进行多次个别谈话,同时通过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对发现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在局党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高航指出,2020年以来,各相关单位按照省、市委边海防工作要求,以“五大攻坚战”为突破口,落实最严管控措施,边海防管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没有把贯彻落实边海防工作部署纳入党组重要决策事项范围。对防范海上涉外事件的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高。职能部门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齐抓共管意识不强,沟通反馈机制不健全。推进港口码头(自然停泊点)清理整治担当作为不够,清理取缔工作措施不力。休渔期“定船、定港、定人”等制度和要求没有落实到位,监督检查不到位,出海通行证管理混乱,乡镇北斗监管平台形同虚设。执法人员不按规定程序执法,没有把“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落实到位,执法敷衍应付。对北斗违法行为惩处不力,没有将市委提出“既要经济罚,还要吊销捕捞许可证,并进行顶格罚”的要求落实到位,对违规改(建)造船等行为没有处罚。对查扣的违法船只没有依法履行扣押程序,对县级渔业行政执法缺乏监督指导。
巡察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
一是增强责任感,把贯彻边海防工作部署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抓好落实。一要带头抓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边海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定不移深入推进边海防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二要围绕中心抓落实。进一步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在市委、市政府对边海防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上,齐心协力共同抓好落实。三要持续跟踪抓落实。紧紧围绕边海防工作部署,紧盯重点工作、关键环节,严肃持续跟进,严格审查把关,提高文件的可操作性,切实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通力合作,进一步增强边海防管控工作合力。一要强化组织指挥。严格落实联合巡航执法方案各项要求和制度规定,将人员组织到位,职责任务部署到位,及时跟踪督导案件处理情况,提高联合执法效果。二要强化支持配合。在各专项行动中要各司其职,加强单位之间、单位与地区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协作配合,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三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专项行动中应建立起情况通报反馈、案件移送以及上下联动、案件查办指导、督导等制度机制。要认真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对反应突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三是强化执行力,严格执法,确保最严管控发挥最大震慑效应。一要强化源头管控。建立起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综合治理体系,加快出台奖励举报“三无”船只以及“船证不符”问题整治办法等制度。二要严格制度执行。发挥好制度“管人管事”的规矩效应。切实把“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制度落实到位。三要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执法思想,加强查办案件的督导指导,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加强对进入管控区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确保“既要经济罚,还要吊销捕捞许可证,并进行顶格罚”的要求落实到位。
市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五家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参加会议。
中共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1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ddsnyncj.dandong.gov.cn/html/43/202111/90b9ec1e25ed6705ac341eb17690d55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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