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亳州委托检测服务项目的询价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来源: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一、项目名称
2021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亳州委托检测服务项目
二、投标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22日17:00,共收到8家检测机构邮寄的报价函。经组织评审专家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对8家检测机构的报价情况进行评审,其中,6家检测机构报价材料符合要求,1家检测机构是报价材料因不符合询价公告中第二项的第2条“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的要求,属于无效报价,不予评审。1家检测机构报价材料因不符合询价公告中第五项第3条“第三方机构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的要求,属于无效报价,不予评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测蔬菜、畜禽、水产品综合1批次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一千零陆圆整(¥1006)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站志,孙亮,王艳
五、评审日期
2021年10月25日
六、公告时限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止
七、质疑事项
(一)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三)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58-5555303。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王森
电 话:0558-5126058,18132898672。
原文链接:http://nyncj.bozhou.gov.cn/News/show/508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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