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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猪瘟活疫苗等防疫物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4     来源: 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宣城市猪瘟活疫苗等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单位: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资金来源:宣城市动物防疫专项经费

  4、合同履行期限:15个工作日

  二、采购需求

  

  物资名称

  产品技术要求

  报价

  采购量

  第一包:猪瘟活疫苗(细胞源)

  ①有批准文号;②猪瘟兔化弱毒株,每头份至少含750个兔体感染量;③20头份/瓶;④到货有效期不低于15个月;⑤含稀释液。

  头份

  15万

  头份

  第二包:山羊痘活疫苗

  ①有批准文号;②山羊痘病毒弱毒株,每头份病毒含量不低于103.5TCID50;③25头份/瓶;④到货有效期不低于18个月;⑤含稀释液。

  头份

  4万

  头份

  

  三、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确认方式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评标,由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成评标小组,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以最低价中标。

  五、违约责任

  1、供应商确认后,不能按报价文件签订合同的,取消

  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2、合同签订后,不能按合同供货或所供货物不符合要

  求,取消供应商资格,且五年内投标本中心不予受理。

  六、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提交地点:宣城市双塔路178号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截止时间:2021年11月8日9时(北京时间)

  3、每个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2份,外地供应商如采用快递形式委托递交报价文件,需在快递单上写明项目名称,且快递人员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视为无效。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0563-3023174);程帮照(0563-2516219)。

  七、其他说明

  1、以上采购可由供应商单独供货,也可由一家供货商供货。

  2、项目采购物资由成交供应商送达宣城市指定地点,严格遵照冷链运输要求,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宣城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xuancheng.gov.cn/News/show/1295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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