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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濮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326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1.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襄城县农业农村局
2.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
(1)先进工作者:许昌市农业农村局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科科长张亚丽
(2)粮食生产者:建安区子荣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万子荣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问题。

联系电话:0374—2965790
0374—2965083
电子邮箱:nyncjrsk5790@126.com


许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xuchang.gov.cn/tzgg/20211101/ff246a83-c93e-4c7c-aa6f-dd398b9492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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