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州市报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5 来源: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可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5个、先进工作者6个。21个地级以上市可推荐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各1个供省农业农村厅遴选上报。现将我市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2808244。
附件:惠州市拟报送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docx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wgk/jggk/content/post_445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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