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拟认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市县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工作的通知》(吉农经发〔2021〕12号)要求,经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市、县推荐,省级复核,拟认定榆树市育民乡占江机械种植专业合作社等747个农民合作社为2021年吉林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12至16日。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对公示有异意,请实名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431-88906500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附件:2021年吉林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拟认定名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111/t20211112_8282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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