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04号)精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补助对象为符合《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规定的担保机构,补助标准为担保机构上一年度为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金额的1.6%。共有明溪县吉峰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申请补偿金额73.85万元。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590893。
附件:2021年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项目资金公示表
原文链接:http://smsnyj.sm.gov.cn/xxgk/tzgg/202111/t20211115_17269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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