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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     作者:佚名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农业产业综合发展能力,我局起草了《中山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7日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市农业农村局政务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征集意见采纳情况见附表。

  附表: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序号

  意见回复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市财政局

  1.鉴于《资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一)点“评为市级、省级农业公园,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5万元”及第(七)点“对承担数字农业项目建设任务并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已经绩效专家审核同意纳入资金支出范围,建议待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2.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14号)第十五条“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一项市级专项资金,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请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的规定,建议在《资金管理办法》中增加一条“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表述。

  1.采纳。

  2.采纳。

  


原文链接:http://nync.zs.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023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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