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捉、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加强珍贵濒危物种救护,切实提高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经营利用水平,根据省海监总队《关于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苏渔政函〔2021〕80号)要求,8月1日- 10月31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全市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依法严格规范全市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全面加强对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监管,坚决遏制非法水生野生动物交易,持续推进珍贵濒危物种保护,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15人次、执法车辆84辆次,检查人工繁育(展演展示、经营利用)单位58家次、水产品销售经营点76个次,发放宣传材料3845份。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牢牢抓住11月12日- 12月11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的最佳契机,策划形式多样、易于大众接受,符合时代发展及具有实际效果的活动,宣传和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知识及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强《长江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等的宣传,吸引大众积极参与,形成良好宣传效应,共同营造全社会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dsstny/202111/e362b79f1f5c443a824e6fcdda6fc49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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