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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调研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     来源: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市关于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工作的整体安排,为确保创建水平、提升示范效果,拟于近期对2021年度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创建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具体通知如下。

  一、调研评估范围

  对县市区推荐申报的2021年度市级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村进行调研评估,评选确定今年3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申请市级评估的村必须是上年度验收授牌的县级示范村(特色村)或乡村振兴示范村或“湘赣边”乡村振兴示范片区重点村。

  二、调研评估程序及内容

  (一)严格把关。市级示范创建村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初评和筛选,结合创建成效依次排名,并将其创建名单报备市级主管部门。经主动公开后,市级主管部门对推荐申报的40个创建村开展现场评估。若存在创建质量不高、资料不实的情况,取消其参评资格,名额调剂到其他县市区。

  (二)差额评选。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旅广体局等相关市直部门以及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成联合评估组,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评估组将根据调研评估情况采取差额评选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分,提出市级示范村评估合格建议名单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审定同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名单。

  (三)适当奖补。评估组对所有参评的示范创建村统一综合排名,依据结果评定30个“株洲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并安排“以奖代补”资金。

  三、有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评估组定于11月中旬赴县市区进行评估,具体时间请届时与联络员联系。

  (二)资料准备。1、申请市级示范村评估的文件;2、2021年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申报表(见附件2)和市级示范创建村年度创建资料(方案、总结、照片、宣传报道等);3、按照《株洲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调研评估计分表》(见附件3)的要求,填好评估村评分表(县市区自评);4、符合创建条件的文件等佐证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要以农业农村局(或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具正式文件,其他材料均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要确保材料(一式两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并及时通知各申报村做好评估相关工作。

  联系人:杨烨莹;

  电 话:18073332030;

  邮箱:155172561@qq.com

  附件:1.《县市区评估申报数额指导目录》

  2.2021年度株洲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

  3.《2021年株洲市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申报表》

  4.《株洲市“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调研评估计分表》

  株洲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日

  

  附件1

  县市区评估申报数额指导目录

  单位:个

  目 录

  县市区

  市级示范村评估申报指导数

  炎陵县

  4

  茶陵县

  7

  攸 县

  8

  醴陵市

  9

  渌口区

  5

  天元区

  3

  荷塘区

  1

  芦淞区

  1

  石峰区

  1

  云龙示范区

  1

  合 计

  40

  

  

  

  附件2

  

  2021年度株洲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名单

  

  炎陵县(4个):沔渡镇夏馆村、下村乡鹫峰村、十都镇神农谷村、十都镇青石冈村

  茶陵县(7个):虎踞镇黄坪村、枣市镇曹柏村、秩堂镇石龙村、界首镇界市村、腰潞镇腰陂村、高陇镇荔市村、桃坑乡双元村

  攸县(8个):皇图岭镇龙和村、酒埠江镇酒仙湖村、石羊塘镇谭家垅社区、菜花坪镇菜塘村、新市镇钟佳桥村、黄丰桥镇柏市社区、宁家坪镇大兴村、网岭镇湖沙垅村

  醴陵市(9个):东富镇东富村、明月镇云岩社区、枫林镇双井村、左权镇永兴村、船湾镇东山村、国瓷街道古城村、嘉树镇罗儒村、茶山镇茶溪村、王仙镇李山村

  渌口区(5个):渌口镇王家洲村、朱亭镇龙凤村、龙船镇河包村、龙潭镇砖桥村、淦田镇铜锣村

  天元区(3个):三门镇松柏村、雷打石镇伞铺村、三门镇白石村

  芦淞区(1个):白关镇宋家湾村

  荷塘区(1个):仙庾镇兴塘村

  石峰区(1个):铜塘湾街道长石村

  云龙示范区(1个):云田镇五星社区

  附件3

  2021年株洲市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申报表

  申报村:


  基本情况:

  建设成效:

  申报村意见:

  

  

  

  签字: 盖章

  县市区农业(农村工作)局意见:

  

  

  

  签字: 盖章

  

  附件4

  

  株洲市“美丽乡村”示范村调研评估计分表

  

  县(市)区 (乡)镇 村

  类别

  编号

  考核指标名称

  分值

  评价等级(分)

  计分

  优

  良

  差

  保障措施(20分)

  1

  县市区有创建方案、工作总结、督查机制、工作经费

  5

  5

  2-4

  0-1


  2

  有村级创建方案

  5

  5

  2-4

  0-1


  3

  有联系办点领导

  5

  5

  2-4

  0-1


  4

  全面完成年度任务

  5

  5

  2-4

  0-1


  规划引领布局美

  (10分)

  5

  村庄整体建设规划

  3

  3

  1-2

  0


  6

  农民集中居住规划

  2

  2

  1

  0


  7

  景观、风貌设计

  3

  3

  1-2

  0


  8

  群众参与认可

  2

  2

  1

  0


  村容整洁环境美

  (30分)

  9

  垃圾收集处理

  5

  5

  2-4

  0-1


  10

  农村改厕

  5

  5

  2-4

  0-1


  1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

  5

  2-4

  0-1


  12

  村庄硬化绿化亮化

  5

  5

  2-4

  0-1


  13

  村容村貌

  5

  5

  2-4

  0-1


  14

  长效保洁机制

  5

  5

  2-4

  0-1


  融合发展产业美(15)

  15

  特色产业培育

  5

  5

  2-4

  0-1


  16

  乡村旅游发展

  4

  4

  2-3

  0-1


  17

  电子商务平台

  2

  2

  1

  0


  18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4

  4

  2-3

  0-1


  宜居宜游生活美

  (10分)

  19

  便捷的交通网络

  3

  3

  1-2

  0


  20

  完善的公共设施

  4

  4

  2-3

  0-1


  21

  稳定的收入状况

  3

  3

  1-2

  0


  健康文明风尚美

  (15分)

  

  22

  挖掘历史沿革

  3

  3

  1-2

  0


  23

  培优乡风民俗

  3

  3

  1-2

  0


  24

  弘扬乡村文化

  3

  3

  1-2

  0


  25

  宣扬先进典型

  3

  3

  1-2

  0


  26

  实行民主管理

  3

  3

  1-2

  0


  加分内容(加分不超过5分)

  创建模式上有特色,被中央、省、市级以上部门推介,分别加2分、1.5、1分;投入机制上有创新,引导社会投入200万以上的加1分,之后每多100万加0.5分,社会投入和群众投入占总投入50%以上的加2分,每多10个百分点的加0.5分;评为国家级、省级文明村、卫生村、生态村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突出的加1分。

  合计


  

  评估组长签字: 评估人签字: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评估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j.zhuzhou.gov.cn/c16388/20211119/i1796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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