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1年度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市级示范组织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按照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聊办发〔2018〕36号)精神,为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开展了2021年度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市级示范组织评定工作,聘请5位专家对各县(市、区)上报材料进行了评议,拟认定聊城市东昌府区协农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36个农民合作社为聊城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金谷瑞农场等98家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山东神舟病虫害生物防控有限公司等49个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市级示范组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问题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12月3日。
监督电话:0635-82871908287191
邮箱:lcsnwjgc@lc.shandong.cn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财干路80号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liaocheng.gov.cn/xwzx_12480/gggs1/202111/t20211126_3783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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