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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 广西梧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梧州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梧州市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梧督考办〔2021〕14号)文件要求,我局针对2020年我市在自治区绩效考评的社会评价调查中收集到的有关单位管理职责范围的1条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已在限期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措施

  (一)部署整改,制定方案。以服务群众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我局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开展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在今年5月,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分解任务,具体落实。根据群众意见建议涉及相关职能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负责人跟踪落实,制定切实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注重实效,跟踪回访。根据对提供联系线索的群众作跟踪回访,切实整改注重实效。每月按计划推进整改工作,及时向市督考办报送进度,确保在期限内完成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整改后,我局于11月22日将整改成效表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全程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二、 整改情况

  针对提出的“2019年政府要求种姜,说到时候会有人来回收,但是到最后没有人来收,姜都烂在地里了,这种情况已经是第二次了,村民都不敢相信政府了。”的意见整改情况

  1.整改措施:(1)组织各县(市、区)梳理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排查近年来是否出台过扶持发展生姜产业的政策或相关项目;(2)对目前部分群众反映农产品销售难问题,积极组织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自治区内外参加各种产销对接活动5次以上,扩大我市农产品影响力及知名度。

  2.整改成效:(1)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已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原则,做好了有关政策以及政策解读和办公场所以及办公电话的公开,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在发展农业产业前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了解意向发展的农业产业是否属于政府部门扶持或推广的项目,避免上当受骗;(2)针对群众种植农产品销售难问题,全年,我局积极组织了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6次,有效地提高了我市农产品影响力及知名度,拓宽了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

  3.整改时限:2021年10月31日前

  4.整改责任科室:局种植业管理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今年我局群众意见整改工作已完满完成,下一步将巩固整改

  成效,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履行我局职能,对群众负责,服务好群众。二是全面完成我局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并将今年重点亮点工作向社会做好广泛宣传。三是继续积极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以达到推动机关绩效管理水平提升和群众满意度提高的目的。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wuzhou.gov.cn/gggs/t108251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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