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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承接省级两项赋权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9     来源: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202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21〕72号)精神,我局承接两项省级赋权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中的办理项“生猪一级扩繁场生产经营许可”,赋权方式为省级权限下放。履行赋权起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

  二、行政许可事项“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中的办理项“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赋权方式为省级权限委托。履行赋权起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yibin.gov.cn/xxgk_86/tzgg/202111/t20211123_16673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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