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特产之乡资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内参机要 > 正文

关于2021年度拟新认定的连云港市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7     来源: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乡村产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在企业自主申报、县区农业部门初审的基础上,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现场考核及评审,拟新认定2021年度连云港市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6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如有问题,请向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5510221。

  附件:2021年度拟新认定的连云港市市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名单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2021年度拟新认定的连云港市市级

  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名单

  东海县(1家):东海县平明稻米加工集中区

  灌云县(1家):灌云县南岗镇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灌南县(1家):新安镇(郝圩)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赣榆区(2家):赣榆区班庄镇花生加工集中区

   赣榆区城头镇稻米加工集中区

  连云区(1家):高公岛街道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原文链接:http://nync.lyg.gov.cn/lygnyxxw/csdt/content/f90a823b-2e69-4999-a460-1e9569795f0a.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