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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牧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7     来源: 兴安盟农牧局     作者:佚名

  兴安盟农牧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1年,兴安盟农牧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兴安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农牧工作中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行政机关的职责,依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兴安盟农牧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分工方案》,明确本单位一把手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与任务。根据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2021年多次通过党组会议研究综合执法、农资打假、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二是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民法典、农村工作条例、党规党纪及相关农牧领域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强化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用法、守法意识,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指导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等农业农村工作。

  三是将法治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以此推动法治建设进程。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法律法规的修改调整,今年重新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梳理,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检查43项、行政处罚213项、行政强制24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同时,对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梳理出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3项,保留证明事项5项,取消证明事项1项,并将证明事项清单在兴安盟农牧信息网上进行公开公示,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运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行政审批1件。同时,经盟行署同意将原有的6项权力下放旗县管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依法行政进程

  一是研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行政决策法制审核程序,落实广泛征求意见、法制审核等工作程序,2021年对行署交办的农牧业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产业规划按要求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公布与备案程序。2021年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履行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制发、备案等规定程序,进一步增强了部门的依法决策意识。落实对政策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今年对1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从法制审核上保证政策的公平性。

  三是在行政决策中,更加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2021年我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5件。

  四是结合本职工作,依法履职尽责。贯彻落实法律赋予部门的职责,配合人大等部门开展《种子法》《畜牧法》调研。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完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盟共建立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7个,机构、职能、编制、人员、经费、服装落实到位,全面整合了农牧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今年全盟农牧综合执法部门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执法,今年全盟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88件,简易程序案件660件,罚款总额85.38万元。

  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全部录入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进行公开公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亮证执法”,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四是通过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办案能力。今年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四个一”培训37期,6人参加国家级业务培训、9人参加农业部网络培训。盟支队组织教师到6个旗县开展业务培训300人次。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今年对局属执法主体进行清理,由原有的7个执法主体,清理为5个执法主体;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组织的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并公开。组织开展农牧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并选送2本案卷分别参加了盟司法局、自治区农牧厅组织的案卷评查。案卷评查过程中将执法程序、执法依据、裁量标准执行等做为重点评查内容。

  五、强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建立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工作制度,认真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办结提案23 件。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责任。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我局制定的政策性文件、重要活动会议等内容,截至2021年12月10日,我局共发布信息1779条,并在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工作专栏,及时发布重要的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公开、组织内部重要人事变动等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是建立了《兴安盟农牧局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制度》,将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坚持勤政高效、坚持守信践诺、坚持失信惩戒,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提升干部诚信履职意识,全面树立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六、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纳入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二是制定并印发了《兴安盟农牧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兴安盟农牧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法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并组织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局属相关单位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征文、知识竞赛、大屏幕投放、网络宣传、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民法典》、《动物防疫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统计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宣传。

  三是安排专业法律人员深入农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民法典》讲座。组织开展农资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培训会1次,24人;组织开展农牧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1次,130人。

  四是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通过开展“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活动有效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执法人员着新式农牧业综合执法人员制服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誓和诵读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使命感和责任感。

  七、进一步优化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在政务服务方面,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网办率、综合一窗受理率。我局政务事项办理承诺时限压缩比率60.15%、即办件比率46.88%、事项情形化梳理比率65.63%、网办和全程网办比例78.13%,5项指标均已达到自治区确定的目标。

  二是建立与企业良性、有效、持续的沟通机制,打造优良营商环境。将12316服务热线并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提供全面服务。组织人员编写了《2021年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汇编》,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保障各项政策的落实。建立《兴安盟农牧局处理企业(农牧业经营者)诉求工作机制》,畅通企业与部门间的沟通渠道,规范企业诉求办理程序、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解决企业实际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等能够在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中查询到的证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是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建立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开、公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1次,并选送2本案卷参加全盟案卷评查。案卷评查过程中将执法程序、执法依据、裁量标准执行等做为重点评查内容。在严格执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今年制定印发了《兴安盟农牧局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建立了不予处罚清单9项、从轻处罚清单4项、减轻处罚清单1项,并在兴安盟农牧信息网进行公示,在全盟农牧系统推行审慎包容执法。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种子、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意识。

  (二)加强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农牧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通过加强公开公示、法制审核、案卷评查等措施,促进“三项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宣传力度,着力针对农牧民的普法宣传。通过组织开展农牧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充分发挥学法用法示范户普法宣传员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普法、执法、学法、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纲要,树立法治思维、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13/4778245/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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