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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1〕46号

发布时间:2021-12-27     来源: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索引号:011158671/2021-37599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襄阳市农业农村局公开日期:2021-12-16
标题: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襄农(畜牧)罚〔2021〕46号
文号:襄农(畜牧)罚〔2021〕46号主题词:
生效时间:终止时间:来源:法规科

  

  

  

  襄阳市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不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经营、运输仔猪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农(畜牧)罚〔2021〕46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刘雪明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违 法 事 实

  2021年9月30日,本机关接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来电称:2021年9月份, 当事人刘雪明未按检疫证明的要求,将申报检疫的仔猪运送到指定目的地,请本机关予以调查。2021年10月8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对卧龙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出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当事人刘雪明于2021年9月份在该中心共有3次出证记录,都是在卧龙镇王永汉养殖场购买仔猪后,通过王永汉手机APP“智慧兽医”进行检疫申报。10月27日,刘雪明在询问笔录中承认,2021年9月份共在王永汉养殖场分3次购买仔猪运往房县,均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进行运输,并在房县境内沿途对农户进行了售卖。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第六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00)。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襄阳市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nync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zcf/202112/t20211227_26770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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