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6 来源: 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暨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视频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受近日入冬以来最强寒潮天气影响,我市高寒山区及部分县(区)冬季可能持续有雨夹雪或雪、冰冻及道路结冰,局部地区出现大风等恶劣天气,且正值元旦、春节临近,农业安全生产隐患增多,是农业生产事故的易发和多发期。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重点,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
(一)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一是重点抓好宣传。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天气变化特点及山区群众走亲访友多等情况,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介,及时向农机化生产主体、农机手告知安全隐患、注意事项、应急处置和法律法规规定,适时开展禁止拖拉机酒驾、违规载人宣传,增强广大农机手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重点抓好安全技术检验。各县(区)要切实做好2022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有序开展“送检下乡”,积极引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预检预查,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制动性能检测质量,杜绝因安全技术状态不合格而酿成的农机事故。三是重点抓好安全执法检查。要主动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的路面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超速超载、人货混装、非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农机道路安全生产秩序。
(二)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按照《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安全设施,落实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屠宰企业安全监管。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对锅炉、高压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等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修保养,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落实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加强农药化肥安全生产监管及配合做好农村燃气经营使用摸排整治工作。加大农药化肥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品及相关废弃物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危化品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
三、加强值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值班力量配置,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遇到恶劣天气发生灾情和重大农业事故时,要立即启动紧急应急处置预案,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要严格履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尤其是要及时上报涉人员死亡的农业安全生产事故,严禁瞒报、漏报。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tzgg/t110781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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