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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米品种赫单4号撤销审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07     来源: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从源头上保障粮食生产用种安全,根据《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主要农作物品种撤销审定工作的函》要求,毕节市农业农村局组成专家组,对品种经营企业提供的生产调运、市场销售及相关县区推广应用等各个环节佐证资料审核后,拟对玉米品种赫单4号撤销审定。现依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并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包括异议内容、异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异议单位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支兴,邮编:551700,通讯地址:毕节市威宁路7号,电话:0857-8221732。

  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bijie.gov.cn/bm/bjsnyncj/dt_5126785/tzgg_5126789/202112/t20211231_72175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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