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3 来源: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秦皇岛、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近期中央2022年提前下达农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已经陆续下达有关市县,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我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三农”决策部署,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各项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奋力推动我省“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9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河北省2022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201/202201000221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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