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暨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监测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市农农社发〔2021〕278号
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晋中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市农经管发〔2020〕250号)、《关于开展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市农农社发〔2021〕95号)、《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农民合作社省市两级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市农农社发〔2021〕122号)文件精神,
按照“年初摸底、年中培育、年底评定”的工作思路,经过合作社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成员单位初审,市级联席会议审核,经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式无异议,评定太谷农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5个县级示范社为2021年度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经县级、市级联席会议对350个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监测审核,晋中市金华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02个合作社监测合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晋中市农乐蔬菜专业合作社等248个合作社监测不合格。现将评定名单、监测合格名单和不合格名单公布。
希望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依法办社、依法经营,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提高服务带动能力,引领全市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各县(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强化服务指导,完善落实扶持政策,注重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培育工作,推动农民合作社在促进乡村振兴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12021年晋中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1).doc
晋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j.sxjz.gov.cn/xxgk/fdzdgknr/bmwj/bmwj31nw/content_16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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