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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农牧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 乌海市农牧局     作者:佚名

  乌海市农牧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乌海市农牧局认真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区居民关注的乡村振兴等重点民生工作,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强化平台建设和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面

  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修订了信息发布、解读的相关制度,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工作规范,优化办理流程,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接收、依规办理、规范答复,不断提升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公开水平。

  2021年市农牧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8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栏目4条,部门文件栏目18条,政策解读栏目36条,预算决算栏目5条,处罚强制栏目14条,建议提案办理栏目9条,其他信息栏目1条;对机关职能和领导简介栏目进行了更新。

  2021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建立了政务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将信息公开工作和单位信息督查工作充分结合,建立了信息报送发布制度,明确了工作动态类信息发布日期不得超过10日,其他信息发布日期不得超过20日。

  二是加强了公开信息的审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执行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前执行“双审查”,暨由科室负责人审查文稿、分管领导审核内容,确保政策、数据等内容的精准。信息公开后,不定期抽查公开专栏上的各类链接,保证图片、附件、外部链接等均可查阅。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门户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链接至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平台对接畅通。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栏目。

  (四)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逐项对照2021年度乌海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评估指标,全面梳理工作落实情况,如有需要完善的工作,市农牧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将相关情况反馈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室),及时根据要求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了相关工作,但在以下几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卡通动漫等方式对文件进行多样化解读。

  改进情况:2021年市农牧局共解读了18个文件,发布了36条政策解读,基本每个文件配套2条解读,50%以上的解读运用了场景演示(PPT)的方式,丰富了政策解读形式。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提高,完善栏目、录入信息的效率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新增了“建议提案办理”和“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栏目,“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录入了2021年市农牧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共计9条信息,“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栏目已经链接至市农牧局门户网站与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乌海门户前端整合形成的统一服务入口。

  三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仍需加强和深化,虽然能够及时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但是信息分类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的途径需要进一步整合。

  改进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扶贫”栏目更名为“乡村振兴”并将相关信息录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原文链接:http://nmj.wuhai.gov.cn/nongmyj/257815/257842/123545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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