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粤农农函〔2022〕64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27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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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3813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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