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2-02-26 来源: 广西玉林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作者:佚名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渔政渔港。
(七)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审批、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贺州市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贺项目。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支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自治区及贺州市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共有局属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1个,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4+1,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7个,独立核算单位1个。行政单位是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1.贺州市茶业水果发展中心、2.贺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3.贺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4.贺州市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5.贺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1.贺州市农田建设工作站、2.贺州市农技科教站、3.贺州市土壤肥料生态站、4.贺州市水产畜牧站、5.贺州市植保植检站、6.贺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7.贺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独立核算单位是贺州市农业科学院。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内设机构:共11个职能科室和1个机关党委。
二、人员构成情况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61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62人,独立核算单位市农业科学院79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508人,其中行政在职23人,事业在职153人(含聘用人员控制数),离退休人员122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9人(含4050人员10名、门卫已外包给公司有4人)。独立核算单位市农业科学院193人(其中在职76人,退休117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行政编制2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周转处级干部1人,后勤人员3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62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3人,离退休人员122人(其中享受离休待遇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9人(含4050人员10名、门卫已外包给公司有4人)。
(二)贺州市茶业水果发展中心。核定编制12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
(三)贺州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核定编制5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
(四)贺州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核定编制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
(五)贺州市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核定编制1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
(六)贺州市农田建设工作站。核定编制6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
(七)贺州市农技科教站。核定编制1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
(八)贺州市土壤肥料生态站。核定编制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
(九)贺州市水产畜牧站。核定编制11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
(十)贺州市植保植检站。核定编制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
(十一)贺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10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1人。
(十二)贺州市农机技术推广站。核定编制14人,聘用人员控制数1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
(十三)贺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核定编制58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52人。
(十四)贺州市农业科学院(独立核算单位)。核定编制7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0人,财政供给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193人(其中在职76人,退休117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2022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805.12万元,同比减少898.82万元,下降24.2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805.12万元,同比减少898.82万元,下降24.27 %。其中:经费拨款2805.12万元,同比减少892.81万元,下降24.14 %。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05.12万元,同比减少898.82万元,下降24.27%,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4%,同比增加53.89万元,增长16.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原因增加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同比减少47万元,减少18.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3)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同比增加10万元,同比增长10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要求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管理。
(4)农林水支出2020.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04%%,同比减少860.47万元,减少29.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5)住房保障支出191.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2%,同比减少55.23万元,减少2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597.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61%,同比减少371.37万元,下降12.51%。
项目支出207.2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9%,同比减少527.46万元,下降71.79%。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05.12万元,同比减少898.82万元,下降24.27%,其中:基本支出2597.87万元,同比减少371.37万元,下降12.51%;项目支出207.24万元,同比减少527.46万元,下降71.79%。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按一般预算支出表的项级科目逐项说明)
1.行政运行1788.46万元,同比增加527.4万元,增长41.82%。增加的原因是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支出全部用行政运行科目。其中:用于本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2151.35万元;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446.52万元,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
2.事业运行82.27万元,同比减少803.17万元,减少90.71%。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支出全部用行政运行科目。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5.04万元,同比减少73.63万元,减少22.40 %,减少原因是今年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独列报。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7.52万元,同比增加127.52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是今年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单独列报。
5.行政单位医疗104.32万元。同比去年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减少7.19万元,减少5.3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6.公务员医疗补助93.23万元,同比减少19.61万元,减少17.38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7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0万元。同比去年增加10万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因是上级要求加强农用地安全利用管理。
8.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与上年持平。
9.病虫害控制30万元。同比减少55万元,减少64.71%。减少的原因是今年财政未要求将自治区下达的动物疫病防治项目列入预算系统。
10.农产品质量安全10万元,同比减少85.3万元,下降89.51%,减少的原因是今年财政未要求将自治区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项目列入预算系统。
11.农业生产发展50万元,同比减少60万元,减少51.55%,减少的原因是财政要求过紧日子,减少项目支出。
12.其他农业农村支出50万元,同比减少215万元,下降81.13%。减少的原因是财政提倡过紧日子,减少项目支出。
13.住房公积金191.28万元,同比减少55.23万元,减少2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97.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1.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0.58万元、津贴补贴168.4万元、奖金133.04万元、绩效工资224.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0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7.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3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6万元、住房公积金191.28万元、退休费136.44万元、生活补助15万元、奖励金0.1万元等。
公用经费446.52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8万元、办公费2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25万元、物业管理费16.8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5.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9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7万元等。
(三)项目支出
1.农机安全生产及农机技术推广经费10万元;
2.农村改革经费20万元 ;
3.2022年特色农业产业发展50万元;
4.行政案件费用22.24万元;
5.农业发展等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
6.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包括非洲猪瘟防控)30万元;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10万元;
8.2022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项目10万元;
9.品牌农业建设20万元;
10.2022年贺州市农用地安全利用10万元。
三、2022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及地方财政要求过紧日子,不安排该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13万元,同比减少9万元,下降37.5%,减少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接待事项,接待费减少。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预算0万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16.8万元,同比减少6.2万元,下降26.96%。减少的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减少开支。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修理费等支出。
四、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53.28万元,较2021年预算减少51.8万元,减少16.98%,减少的主要原因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8.5万元(含货物类8.5万元,服务类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7.78 %;分散采购预算14万元(含货物类1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62.22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目前,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用房面积共14908.21平方米;共有机动车10辆,价值163.16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万元至200万元大型设备4台,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2022年,预算安排新建办公用房0平方米,新建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大型设备0台,购置预算0万元;预算安排购置机动车0辆,购置预算0万元。
四、关于2022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7.2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公共财政预算拨0万元。其中项目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包括非洲猪瘟防控)项目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内容:指导县(区)对家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家畜进行口蹄疫、小反畜兽疫免疫,对免疫后的畜禽进行监测,指标值: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程序化免疫,指导散养户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评估监测,检测畜禽血清数量2000份以上;产出指标-质量指标的指标内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畜兽疫常年动态免疫密度,自治区对我市春秋两防检查验收应免免疫密度,免疫抗体合格率,指标值:90%以上、100%、70%以上。产出指标-时效指标的指标内容:财务支出时效,指标值:严格执行财务支出进度计划。产出指标-成本指标的指标内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指标值:完成支出要求。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的指标内容: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指标值:一个潜伏期内(高致病性禽流感21日、口蹄疫14日),1个县(区)内同时发生同一种病种的疫情控制在3个点以下。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指标内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0%。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上年结余收入:反应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债券转贷收入:指下级政府收到的上级政府转贷的债券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指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其他资金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等以外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安排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具体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三、“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旅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
2.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 (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 2 月 1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gxhz.gov.cn/xxgk/tzgg/t113272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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