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保护性耕作督导检查工作信息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辽安委明电〔2022〕4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生产管理处、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和保护性耕作督导检查工作,于2022年1月28日深入沈阳市法库县惠民农机专业服务社进行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以“冬季百日集中攻坚战”推进情况、春节和冬奥会安全防范工作部署情况、农机行业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保护性耕作落实情况为重点,针对农机集中存放点、农机油料储存点、农机维修点等重点场所进行实地安全检查,现场问询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听取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关于保护性耕作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和工作建议,并与市、县主管部门对2022年保护性耕作工作计划进行交流。
在保护性耕作工作交流中督导组指出农机监管部门要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深刻认识保护性耕作重要性,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将2022年保护性耕作工作落到实处。
在安全检查中督导组强调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风险管控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fwzx/zxdt/202203/t20220307_4523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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