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鲁农法字〔2022〕7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
为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的通知》要求,确定在全省继续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含渔业行政执法,下同)岗位大练兵和技能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练兵比武活动,推进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以比促学展风采、以学促干助发展,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岗位练兵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岗位练兵贯穿全年,覆盖全体在职在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
(一)练政治素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练业务知识。以公共法律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重点,综合运用集中教学、线上教学、现场教学等形式,推动不同专业背景执法人员“互学互助”、经验丰富执法人员“传帮带”,加大执法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练执法技能。牢固树立执法办案是主责主业的理念,把执法练兵活动融入日常执法工作,通过集中执法、联合执法和案卷评审等实战,全方位演练发现问题、调查取证、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执法办案实务技能。
(四)练身体素质。将军事训练纳入工作计划,开展“年有训练周、月有训练日”主题军事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队列养成动作、基本体能、基础防卫、应急处置等训练活动,提高执法人员身体素质和抗压能力,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技能比武
为检验去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成效,将于3月-4月份,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
(一)时间安排。3月份,各市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比武活动,选拔组建1支队伍,代表本市参加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选拔赛。参赛代表队原则上由4名人员组成,包括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队员(至少有1名女队员)。
4月上旬,视疫情防控情况,省厅拟举办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选拔赛,选拔代表我省参赛队员,申请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比武内容。本次比武活动主要检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执法问题的能力,具体包括对公共法律常识、专业法律知识、农业行政执法程序的掌握程度,以及调查取证、文书制作等执法技能。
(三)选拔赛组织形式。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选拔赛由各市代表队现场竞技,分风采展示、知识竞赛、模拟执法三个环节。
风采展示:播放各参赛队提前准备的风采展示专题片,充分展示本市农业执法办案成效,展现新时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形象。风采展示专题片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
知识竞赛:围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内容,进行现场知识竞答。
模拟执法:参赛代表队观看事先录制好的农业行政执法短片,找出短片中出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并给出正确处理方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要把练兵比武活动作为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队伍能力水平、激发执法人员争先创优意识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实抓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同志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确保练兵比武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市对练兵比武活动要周密部署,统筹抓好执法工作和练兵比武,确保工作比武两不误。要做到真学真练真比,不得单纯以组织指派的方式代替比武选拔。
(三)加强宣传。各市要以练兵比武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集中展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形象和风采,大力宣传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成效,着力营造“学本领、练技能、当标兵”的浓厚氛围。
各市请于3月31日前将代表本市参加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选拔赛人员名单、风采展示专题片视频和模拟执法短片一部(MP4格式)报省厅法规处。
联系人:孙善亮王国军
联系电话:0531-5178912751789126
电子邮件:sdnyzcfg@shandong.cn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3月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tfwj/202203/t20220309_3871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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