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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刷写“鹿渔005”船舶所有人:

  本机关对“鹿渔005”涉嫌涉渔“三无”船舶立案调查,至今未查找到船舶所有人、船舶证书等与船舶及其权利主体相关的情况,也没有船舶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向本机关主张权利和接受调查。经船舶勘验,认定该船为涉渔“三无”船舶。本机关依据《辽宁省渔船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刷写“鹿渔005”渔船予以没收。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沈阳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15141510375

  联系地址:丹东东港市黄海大街256号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 12月 7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tzgg/202312071517553401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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