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辽海渔执扣3001、3002、3003、3004、3005、3006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
我单位对6艘涉嫌涉渔“三无”船舶(执法单位自编船只代号为辽海渔执扣3001-3006)立案调查。至今未查找到船舶所有人和船名船号、船籍港、船舶证书等与船舶及其权利主体相关的情况,也没有船舶所有人或相关权利人向我单位主张权利及接受调查。经船舶勘验、联合认定等程序,认定该批6艘船舶为涉渔“三无”船舶。
我单位根据《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该批6艘涉渔“三无”船舶和渔具予以没收。现将6份《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行政处罚决定书》(见附件)予以公告,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受送达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辽宁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赵斌,联系电话:0416-3129181
联系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2段46-85号(辽宁省锦州渔政执法队)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3年1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ln.gov.cn/nync/index/tzgg/2023120416295482153/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