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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县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八大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县评选认定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县(区)自主申报、市(州)择优推荐和省级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德惠市、通化县、延吉市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431-88906323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312/t20231201_8846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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