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2023年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县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八大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县评选认定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县(区)自主申报、市(州)择优推荐和省级专家综合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德惠市、通化县、延吉市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431-88906323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312/t20231201_884618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