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精神,着力提升全省农机化社会化服务和抗灾救灾能力,现将《吉林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吉林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311/t20231116_8837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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