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特产之乡资讯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热点话题 > 正文

兴安盟关于下达2021年盟本级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 兴安盟农牧局     作者:佚名

  现将兴安盟关于下达2021年盟本级配套资金高标准农田资金的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公示期为10天(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5日)。如对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兴安盟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乌兰浩特市爱国街民合北路2号

  联系电话:12317或0482-3971229

  电子邮箱:xamfpbyy@126.com

  附件:兴安盟2021年下达盟本级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资金分配表

   兴安盟乡村振兴局

   2021年9月16日

  下达2021年盟本级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分配

   单位:万元

  旗(县)

  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

  科右前旗

  57.73

  突泉县

  57.73

  扎赉特旗

  57.73

  科右中旗

  57.73

  合 计

  230.92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13/4538485/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