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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4     来源: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2021年3月25日至5月1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回头看”。6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扛起整改责任

  全面、高质量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是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我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重要抓手。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坚决扛起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担起“一岗双责”;党委统筹抓好上一轮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与本轮巡察“回头看”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存在问题整改与局属三家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同步部署、同步调度、同步整改,全面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聚焦问题清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1)局党委加强理论学习,筹办全市乡村振兴培训班。与蚌埠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宣传,面上宣传和点上宣传相结合,持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乡村振兴的知晓率、覆盖率。

  (2)深入分析农民收入构成,多举措、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0669元,全省第7位,比一季度前移3位;增幅14.9%,并列第12位,比一季度前移1位。

  2.在主题教育方面不重视。

  整改情况: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购买并发放《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于8月30日召开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学习研讨会,聚焦“四看四促”,围绕“五个不到位”“五个是什么”深入反思,开展交流研讨。

  3.在主题教育方面不认真。

  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历次民主生活会中所有文书材料进行了审核、存档,对材料中的漏项,进行了梳理补充。

  4.“三农”工作谋划不深不远。

  整改情况:(1)市委、市政府“三农”重点工作调度会已多次调度60项硬任务。

  (2)已草拟《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3)代表市委、市政府草拟了《蚌埠市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打造皖北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中心的实施方案》,并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

  5.认识有偏差。

  整改情况:(1)8月底已形成《新发展阶段乡村振兴研究》(中期评估报告)。

  (2)出台的《关于分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获省委农办主任和市委书记充分肯定,并在《安徽农村要情》(第3期)面向全省推广。

  6.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不到位。

  整改情况:(1)“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已积极落实。截至5月23日,全市2021年度27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设计市级专家评审工作已全面完成。建设质量“回头看”,共查出前期规划方面、建后管护方面问题13个,并整改完成。2019年禹会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已完工,目前已完成项目验收工作。修定《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修定印发《蚌埠市农田建设工程建后管护办法(试行)》。

  (2)“大棚房”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已完成相关非农设施拆除和土地复垦,并经市级验收。

  7.落实“藏粮于技”战略不主动。

  整改情况:(1)制定蚌埠市种业发展规划,正向市委编委申请成立种子行业管理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开展利用新媒体开展线上技术培训2次,培训农技人员、大户等1000多人次。

  (2)对农资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关于农药包装回收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开展调研,局相关领导带领三县和市中心相关人员到江苏部分地市和黄山等地学习农药包装回收先进经验。

  (3)在全市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2021年在三县选择140多亩开展小范围多点可降解地膜试验。根据市生态环境局等18家市直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塑料污染治理第二次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安排,与相关部门联合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快推广标准农膜应用,健全回收体系,对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

  (4)加快实施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及淮上区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18%,规模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2021年以来,新获批有机肥补贴1.3万吨、补贴资金260万元,累计推广有机肥5.6万吨。申报省级标准化示范场4个。

  (5)建立农机购置补贴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违规处理、农机补贴机具核验等制度。2021年开始要求县区进行自查,市级抽查,加大对农机补贴资金和补贴机具核查力度。对浙江博源和山东中诺农机公司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处理,目前已整改完毕,督促其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6)结合农机会战“三夏”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组织县区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8.培育农业龙头型企业少。

  整改情况:2019年新增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家(天麒面业、江淮粮油)、2020年新增1家(大成食品)。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4家(含以前认定的中粮生物科技)。2021年1家(兄弟食品)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公示。拥有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61家,在2019年(两年认定1次)增加16家,增长数量居全省第2位。

  9.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程度能力不够。

  整改情况: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蚌埠市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打造皖北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中心的实施方案》(蚌办发〔2021〕18号),方案提出实施“510”工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000亿元。

  10.农业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滞后。

  整改情况:切实推进标志标识使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加大现场指导和监管力度。拟定了《蚌埠市实施绿色食品产业农产品认证奖补方案》和《蚌埠市绿色食品产业年度工作绩效评议细则》。截止8月份,我市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获证主体45家、农产品60个。

  11.高质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不够。

  整改情况:印发了《蚌埠市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打造皖北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中心的实施方案》(蚌办发〔2021〕18号),确保“十四五”末把我市建设成为皖北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中心,有力促进“三地一区”两中心建设。认定怀远县宏源精米有限公司等11个主体为市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

  12.监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印发了《关于印发蚌埠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农〔2021〕120号),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基本解决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有效遏制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1-8月,全市共出动执法监管人员5282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3256家(次),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5起。

  积极推进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双认证”工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市级检测机构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已通过审核。

  构建了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和快速检测“四位一体”的监测体系,1-8月份,全市已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1001批次,合格率分别为100%,承担2次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均为100%。继续全面推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并安排奖补资金。目前,实施“追溯二维码+合格证”模式的生产经营主体220家,开具合格证17099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农产品28857吨。

  13.检测中心低效运行。

  整改情况:已制定完成蚌埠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质量体系文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各类记录表格。已对仪器设备运转调试、检测人员进行全方位的培训,对检测中心所需仪器设备全部进行计量检定或标定,按照检测的标准方法验证,并对检测中心进行内审和外审等工作。蚌埠市农检中心CMA(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认证已通过省市场局审核。目前正在申报省农业农村厅CATL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14.农业综合执法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农业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安排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1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农业部举办的网络培班。邀请了市中院有关人员开展主题为“行政行为中审查需要注意的问题”的培训。现有持证人员20人,无证人员已全部通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屠宰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开展检查,共检查26家次、农资经营网点356个。通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共查获各类农资8.6吨、没收0.6吨,没收渔船9艘、电捕器18套、鱼网21条。立案52起,结案35起,行政罚款8.39万元。完成上级交办案件5件、市场监管部门移送3件、国土自然资源部门移送3件;向公安部门移送刑事案件6件,移交刑事犯罪人员8人,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3件、县级农业部门移送5件。处理农业各类投诉92起。

  1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平衡、不充分。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新建农村改厕38084户。253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农村生活治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面实现市场化运维。绝大部分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同时建立了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道路、村庄绿化、村庄沟塘、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美丽乡村等8项常态化管理制度,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立法工作。

  16.农村改厕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市改厕工作专班抽查复核了10个乡镇,共20个行政村1043户,问题均完成了整改;互查复核55个乡镇共抽查了3535户,对各县区上报问题户厕进行全覆盖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均完成了整改。

  17. 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全市2019年度4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1个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已完成省级认定。2019年9月23日,省委农办公布第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名单,其中蚌埠市19个示范村、9个重点示范村(皖农工办〔2019〕28号)。2020年2月27日,省委农办公布第二批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名单,其中蚌埠市26个示范村、2个重点示范村(皖农工办〔2020〕6号)。

  18.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成效不显著。

  整改情况:全市已实施到村项目62个,到村项目资金总额22463.5万元;到户项目资金总额1253.91万元,覆盖脱贫户14151户。

  配合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帮扶的固镇县连城镇孟城村“两委”,持续推进特色水产业发展,不断培育壮大村特色产业,重点支持固镇县聚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美国鮰、青鱼养殖,新增养殖面积约160亩,年产值达80万元以上。

  19.“四带一自”产业带动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大力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全市已达标农业特色产业园区94个;参与帮扶村、脱贫户发展特色产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紧密型利益联结带动脱贫户13554户;自种自养达标脱贫户8036户。

  截至6月底,全市新申报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2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1个;各县区推荐上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58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21个。

  20.扶贫措施不够科学。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制定了《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怀远县、固镇县认真落实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印发了实施办法,规范了服务协议,明确了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严格招募程序,共特聘13名农技人员(动物防疫员),其中怀远县2名,固镇县11名。特聘农技员在今年的辐射式农技推广帮扶工作中,为减轻农技人员负担、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服务发挥了较好作用。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成了县区农业项目资金的督查活动。制订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涉农资金和项目监管力度。

  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通过开展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立行整改。加大对各局属单位效能建设督查。

  22.未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原则。

  整改情况:2018年8月党委作出的效能问责决定问题已整改到位。经核查,有关2名同志退休前出勤情况未达到按病事假执行工资福利的情形。

  23.未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原则。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工作方案。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授课。

  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委成员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由党委书记审签后报送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24.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改完善《党委会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书记党委会末位表态制,列席人员不得参与表决。

  25.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情况:报请党委会研究整改工作方案时,进一步明确在民主生活会中,不得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党委班子成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已进行了审核、签字。

  26.双重组织生活不正常。

  整改情况:8月份,局党委委员均按要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机关党支部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对接指导了局属单位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27.政务新媒体服务社会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加强了媒体推广,组织县区“三农”工作人员及农民关注公众号,信息质量、点击量均有所提升,部分阅读量可达400以上。

  28.信息安全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已按保密要求规定全面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制定有关保密制度,责任到人。

  29.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不到位。

  整改情况:2021年5月份以来,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不断提高纪委监委派驻工作人员对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的理解把握,更好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

  30.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驻在部门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牵头部门、责任人、联络员。驻在部门已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31.主动监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制定了《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综合监督单位工作机制的意见》,明晰了纪检监察组与综合监督单位的责任,规定了监督“三重一大”、信访举报问题移交等工作的内容和流程。

  32.执纪问责宽松软。

  整改情况:对原市农机管理局房产专项清理问题已书面函询了结,对所欠房租进行了清缴。对农机车辆管理责任人按要求给予处分。

  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建立完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制度,对推进派驻机构正确实践“四种形态”提供制度保障。

  33.“三公”经费不降反升。

  整改情况:修订了《蚌埠市农业农村局车辆管理使用办法》实行专人管理、定点维修、定期保养、先审批后执行等制度,完善维修保养、使用管理等台账,严控车辆维修保养和单车油耗。

  修订了《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在执行公务接待中,严禁公务接待陪同人数、接待次数超标准。

  34.赴台考察福利化。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外出考察相关规定,严禁无实质意义考察活动、严禁与考察内容无关人员参加考察活动、严禁超期考察。

  35.公车管理有章不循。

  整改情况:更新完善了《蚌埠市农业农村局车辆管理使用办法》《蚌埠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公务车燃油管理制度,车辆用油实行定卡加油,办公室根据车辆燃油需要提出申请购买额度,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转账支付。保险购买按照市直后勤服务中心(市公车办)选择的保险公司进行参保。

  36. 违规制定并执行加班补助制度。

  整改情况:对出差误餐补助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严格按照新办法执行。

  37.擅自降低工会会费标准。

  整改情况:调整工会会费标准,同时补缴了工会会费。

  37. 擅自组织全市范围先进表彰。

  整改情况:经查,2017年,评选活动因未获批准,未开展评比表彰活动。自巡察后,评先评优活动均征求了驻局纪检监察组意见。严格按照省、市表彰项目执行,杜绝未经批准新增表彰项目的现象产生。

  38. 自行招标采购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善了《蚌埠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规范了采购流程,严格按新管理办法执行。

  39. 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项目资金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拨付工作流程》等制度建设。

  每年7月底前完成县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拨付。及时支付动物疫苗补助资金、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

  40. 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原国有房屋的拆迁费已纳入2022年预算。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对国有房屋的房租欠款进行了追缴,涉事人全部缴清欠款。

  41. 会展经费管理粗放。

  整改情况:《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进行完善。2021年招标的合肥农交会、两利用博览会均明确了资产残值归属。

  42. 动物疫苗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纸制台账已建立,全市统一疫苗验收记录格式。规范疫苗验收程序,制作验收流程图,严格执行疫苗合同约定成效。

  43. 农业专项资金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开展了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审计已结束。

  44. 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粗放。

  整改情况:对县区进行了资金督查,督促县区及时拨付涉农资金4.2亿元。督促县区对预拨乡镇的资金使用及实施进度不明的项目开展整改,并整改完毕。对2020年度三级财政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45.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6月下旬和7月上旬,分两批组织干部职工赴泾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锻炼活动。2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46.机关党委履职不到位。

  整改情况:(1)机关党委对局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检查指导,查看了各支部组织生活纪实记录簿和一本通,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按照党建工作要求逐一进行整改。

  (2)规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于8月20日前全部召开,对接各支部的党委委员均按要求到会指导。

  47.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薄弱。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邀请市委组织部专家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机关支部和二级单位支部到泾县新四军干部学院开展党性锻炼。

  48.落实“凡提四必”不严格。

  整改情况:对2017年以来提拔的副科级以上干部文书档案完成了审核,并对缺少的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完善了市农业农村局科级干部管理办法,对科级干部提拔使用条件、责任人进一步进行明确,对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

  49.违反选拔任用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经自查,2020年12月份选拔任用的3名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学历均为大学本科,符合事业单位晋升资格条件。修改完善蚌埠市农业农村局科级干部管理办法,对原市农林委出台的办法予以废止。

  (五)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50.整改推进不够快。

  整改情况: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未发生重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全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为放心消费、稳产保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出台《蚌埠市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打造皖北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中心的实施方案》(蚌办发〔2021〕18号),实施“510”工程,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1000亿元。目前,形成了4.5万头标准化奶牛生产基地中心;建设了300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基地、2亿只肉鸡、肉鸭、肉鹅、100万只肉羊生产基地;打造了100万亩糯稻、10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100万亩专用玉米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建成了10万亩螃蟹、10万亩稻虾基地;发展了沿淮100万亩蔬菜。引进了中粮生物、现代牧业、可口可乐、新希望六和等一批国内外知名行业领军企业。培育了丰原生化等一批本地龙头企业,形成产值超50亿元企业1家,超5亿元企业29家。新希望六和总投资50.2亿元的20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上海鹏欣集团总投资30亿元的1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养殖基地和饲料加工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可口可乐投资年产16.5万吨低温奶项目(五河县)、桂柳食品投资年屠宰4000万只肉禽项目(怀远县)主体工程竣工。固镇县大成食品二期项目、淮上区皖北食品产业园区项目开工在即。白莲坡贡米、怀远石榴、五河螃蟹、王庄花生等6个产品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牛牌面粉、皖酒等4个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实施标准,未达标的,不得作为项目予以奖补支持。全市19个脱贫村发展“一村一品”,其中拥有品牌的村10个、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的村8个。

  51.整改实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1)建立村委会财务管理系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系统、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全市952个村(社区)“政经分离财务分设”改革试点基本完成。

  (2)完成新一轮财务人员培训。

  (3)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党委书记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剖析材料等进行逐一审核、签字,报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核。

  (4)对市农业农村局科级干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并印发,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蚌埠市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明确选拔任用条件、责任人,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程序。

  (5)开展自查自纠,驻局纪检监察组对所有案件卷宗归档成册,依据事实对有关人员处置情况进行自查评估,补录程序材料;严格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对本轮巡察组移交的2件问题向当事人及单位进行书面函询,根据单位及当事人整改情况依据第一种形态进行适当处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通过巡察整改,督促县区及时拨付涉农财政资金4.2亿元。局机关补缴工会会费7910元;市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清退违规领取的伙食补助和交通补助115O元、违规报销的车旅费480元,追缴房租498.3元。对《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规定》、《蚌埠市农业农村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等20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出台了《中共蚌埠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蚌埠市农业农村局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农村集体不良资产及债务核销处置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打造皖北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中心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办发〔2021〕18号)等两个文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市行政办公中心综合楼九楼,联系方式:电话:0552-3125335, 电子邮箱:bbnlwrsk@163.com。

  中共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bengbu.gov.cn/xwdt/tzgg/90198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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