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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发布时间:2021-12-27     来源: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佚名

  

  

  1.负责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人培训和考核发证的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农药使用环节的安全工作,规范农药使用行为。会同公安机关依照职责权限对农药使用中毒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4.指导监督农村沼气建设与使用的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与民航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农用航空器的飞行计划。

  6.负责指导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渔港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8.负责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渔业船舶作业和渔港水域安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渔业安全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10.负责职责范围内农业机械事故、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分析,协调渔业海上抢险救助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锦安委〔2021〕20号)


原文链接:http://nyncj.jz.gov.cn/info/1002/57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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