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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富民产业增收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有关部署,落实中央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民增收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进一步优化农村产业布局,充分挖掘农业各产业发展潜力,不断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有效落实支农惠农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提升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水平,积极培育农村富民产业增收新的增长点,确保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发展目标

  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继续高于城镇居民,“十四五”期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二、重点任务

  (一)壮大提升产业,拓展经营性收入

  1、围绕优化农业产业格局促增收。抓住粮食价格上涨的有利契机,落实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增强抗旱排涝能力各项措施,努力实现粮食产量稳定保持在760亿斤水平,向800亿斤迈进的目标,以粮食产量提高促进农民售粮收入增加。面对生猪价格下降形势,落实生猪大县奖励政策,鼓励支持农民自建合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推广“公司+农户”等“六型”带户养殖模式工,促进散养向规模、规模向标准转变,扩大订单式生产规模,引导农民通过发展现代畜牧业持续增收。围绕实施“秸秆变肉”和千万头肉牛工程,落实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十条政策,强化科技指导和服务,提高产子率、饲料转化率,推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秸秆饲料化利用,实现节本增效促增收。从打造人参(中药材)、梅花鹿、果蔬、林特等园艺特产产业集群入手,引导农民参与北药基地、北方优质黑木耳产业基地等规模化基地建设,开发特色食品、休闲农业等新产品新业态,大力发展林特经济,实现发展园艺特产业促增收。

  2、围绕扶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促增收。把打造玉米水稻产业集群等“十大”产业集群作为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工业主攻方向,全面落实扶持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各类优惠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扶强一批龙头企业,扶大一批小企业,以企业聚集成势支撑集群壮大成型,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发展,使农民融入企业,伴随企业成长共同发展,分享企业发展红利。通过开展定向招商、上门招商,引进一批国内外500强企业、大型央企,争取一批企业航母注册落地,有序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户”联农带户模式,建立利益相互联结机制,使农户与现代农业实现有机衔接,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3、围绕实施品牌强农战略促增收。实施品牌引领和提升工程,进一步增强吉林大米、吉林鲜食玉米、吉林杂粮杂豆、吉林长白山人参、吉林长白山黑木耳、吉林优质畜产品、吉林梅花鹿等“吉字号”品牌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大品牌整合力度,推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模式,引导鼓励名牌企业通过收购、联营等方式与同类企业合作,促进现有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整合优化。加强品牌保护,建立《吉林省农业品牌名录》,分类施策、定向指导、动态管理,推动农产品品牌层级和数量整体提升。利用东博会、农博会、吉商大会、世界中医药大会、东北亚电商峰会等展会平台,开展“吉字号”品牌招商推介。通过开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等打造、整合提升、招商推介,更好发挥品牌效应,大幅提升产品价值,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围绕农业绿色发展促增收。大力实施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膜回收等综合治理,使保护性耕作面积达到2800万亩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5%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0%,实现节本增效。全面开展种子、化肥、农药等重点品种监管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减少农民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深入实施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农药精准施用等减量增效技术,使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实现减量增效。切实加强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实施防灾减灾综合防治技术措施,实现减损降耗。通过绿色发展,实现农业节本降耗,促进农民隐性收入增加。

  5、围绕提高规模经营效益促增收。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发挥在经营理念、技术集成、融资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农村承包地流转,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规模效益。大力扶持MAP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代耕代种、土地入股、带地入社等多种经营模式,扩大“菜单式”“保姆式”托管服务服务范围,推广统一供种、统一供肥、统一播种、统一防治、统一收获等托管服务,降低生产资料成本,减少生产损失,提高综合效益。通过发展规模经营,实现节本降耗,提高规模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强化创业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

  1、围绕拓宽就业渠道促增收。深入挖掘农业内部就业潜力,通过打造玉米水稻产业集群等“十大”产业集群,延长“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产业链条,落地建设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精深加工项目,发展休闲度假、观光旅游、餐饮民宿、养老服务等乡村新型服务业,开展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吸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

  2、围绕创新创业促增收。通过落实农村创业扶持政策,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打造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鼓励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吸引高校毕业生、城市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兴业,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3、围绕强化服务促增收。通过各级综合服务平台发布岗位用工信息、省内外劳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招聘月、就业帮扶、就业援助等专项行动和“点对点、一站式”直通服务,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对接,带动农村劳动力省内外就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三)加强政策落实,稳定转移性收入

  1、围绕落实普惠政策促增收。全面落实耕地地力补贴、生产者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持设施农业建设补贴、保护性耕作补贴等普惠性政策,保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积极争取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和重点养殖业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农民抵御自然和经济风险能力,确保农民收入得到有效保障。

  2、围绕增强生活保障促增收。健全完善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险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为补充的“三保三救”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增强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加大对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的扶贫救助投入力度,通过开展救助促进农村低收入人群收入稳步提高。

  (四)深化农村改革,增加财产性收入

  1、围绕产权制度改革促增收。通过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全省农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有效盘活农村土地、水面、林地等资源要素,使农民真正从集体收益中享受改革红利,增加财产性收入。

  2、围绕宅基地改革促增收。稳慎推进九台、梅河口、通榆等3个县(市、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通过盘活利用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3、围绕资源市场化运作促增收。通过创新农村土地资源规范管理、市场化运作方式,依托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引导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承包地经营权等多种农村产权进入平台交易,使集体和农民在产权市场化运作中获得更多收益,提高财产性收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实施富民产业增收工程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单位之间沟通协作,形成整体合力,扎实推进增收措施落实落地。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策保护支持,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资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调,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金融服务水平。

  (三)强化服务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为农业生产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以科技创新推进产业升级。要依托各类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开展分级分类专业技能、创业就业等培训,提供专业人才、科技人才支撑,不断增强农村产业发展后劲,实现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dny/zcgg/202112/t20211207_8313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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